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546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1-12-05 |
标题 | 房产证问题 | ||||
内容 | 五年前本人在凤城国际买了一个公寓,一直没有办房产证,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 ||||
回复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21-12-08 | ||
答复内容 |
经查,该小区土地使用权人为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据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按程序,开发单位和小区业主需持以下资料共同到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有纸质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需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资料提供齐全,我局会及时办理。 |